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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豐4年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立典水田契字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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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授權聲明: PDM
文物名稱
咸豐4年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立典水田契字草約
登錄號
2005.002.0284
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
1854~1854
年份描述
咸豐4年5月
創作者/製造者
許希記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市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3cm 寬度(Y軸):24.1cm 重量:3.4g 
關鍵字
出典、嘗會
文物描述
本件為立典水田契字人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所先書寫的草約。

(全文如下)
立典水田契字人阿緱街振源號許希記△△,仝姪△△、△△,有故兄承買份仔庄水田七處,食水九甲五分。其田甲聲、界址、號塅詳載原契并本契批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将此田出典,儘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送與新北势庄鍾耀珍尝內宗富、宗貴、宗和出首承典。當日□□中三面言定價銀壹千壹百捌拾員正,其銀契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時踏明界址,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収租納課,不敢阻當。保此田係△等故兄承買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拖欠大租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其田年限拾年以外任憑取贖,不得勒逼找增。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慿,仝立典契一纸,又付上手契六纸,付执為照。
即日批明:仝中収領到契內價銀壹千壹百捌拾員足訖,立批。
批明:第一处許天生营弁埔田伍埒子,東至水圳,西、南至水圳,北至楊家田,年納大租谷〤〤石。
第二处份仔庒后買許媽智田十五坵,東至公圳,西至媽力田,南至圳,北至大圳,年納大租谷十二石叁斗正。
第三处份仔庒后買許媽力田一坵并帯竹数欉在內,東至大圳,西至邱家田,南至本家田,北至圳,年納大租〡〦十〡〦石、辛勞谷叁石、小租〦〨石。
第四处買許天助竹圍內山底一帯圳朋竹木在內,東至大圳,西至圳,南至大圳,北至自己埔岸,年納大租谷四石、小租四半石。
第伍处買許媽力園一坵变成田并帯竹木在內,東至園,西至圳墘,南至武平圳,北至小圳,大租谷〡〨〧石、小租□石。
第六处外温底買許媽力等田,東至圳岸,西至横圳,南至武平圳,北至圳,大租〢〥石正、小租卅石。
第七处買許天助牛埔尾田一坵埒水田,東至車路,西至圳,南至自己田,北至連池田,大租〨〩〤正、小租卅石。
說合中人:
在塲見:
咸豐四年(1854)五月 日立典水田契字人
□□□明年月銀数壹人一再批明。

備註:新北勢庄,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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