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0.6cm 寬度(Y軸):23.7cm 重量:0.7g
文物描述
佃人向業主繳交租額,業主所發之收據稱之。本件為許夢庚繳納晚季大租穀給業主邱繩武,業主所給的收據。全文如下:記收過許夢庚□分田應納本年晚季大租谷壹拾貳石柒斗伍升,完訖付單執為炤。 道光貳年(1822)拾月日具單(戳:業主邱繩武記)備註:新北勢庄,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
參考資料
劉澤民編著,2007。台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2。南投市: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