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4cm 寬度(Y軸):21.3cm 重量:0.7g
文物描述
本件為明治41年(1908)3月6日,鍾貴生給鍾能立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鍾貴生由於自己身體不康,但又沒錢娶妻,因此向叔能觀借50圓,每季息銀5元,至冬季收成之日本金利息一次還清。(全文如下)立借銀字人鍾貴生今因自己身體不康欲娶媳,乏銀應用,向得老叔台能觀借過七四金伍拾圓,每季息銀伍元,至冬成之日壹足備完,立字為據,執之。 明治四拾一年戊申歲三月初六日立銀字人鍾貴生(印:鍾貴生)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