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本作業功能,會使用到javascript呈現作業過程的訊息提示或功能呈現,操作過程請開啟「使用javascript」功能。謝謝。
Remind you that this job function will use the message prompt of javascript rendering process, please open the "use javascript" function. Thank you.

::: 咸豐6年立找杜絕賣田契字

點擊檢視本網站使用鍵盤操作相簿說明:
  • 向上鍵:照片選單顯示
  • 向下鍵:照片選單隱藏
  •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 ESC鍵:離開相簿
圖片授權聲明: PDM
文物名稱
咸豐6年立找杜絕賣田契字
登錄號
2005.002.0261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
1856~1856
年份描述
咸豐6年12月
創作者/製造者
說中人馮秀昌、徐慶增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9cm 寬度(Y軸):22.9cm 重量:1.2g 
關鍵字
土地買賣契約、凌落庄、新北勢、鍾芳圃
文物描述
本件為咸豐6年(1856)12月立找杜絕賣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賣方由於回中國省親缺乏旅費,因此決意從自己典出,座落於凌落庄竹架下(位於今屏東縣麟洛鄉)之田地進行添典,也就是請賣家再出價金。然而,此塊土地原先承典人龔振德,後再轉典新北勢鍾芳圃令祖嘗內(嘗為祭祀公業之意),因此委託中人馮秀昌、徐慶增,及馮海昌,在場親戚謝廷海、弟屏書的見證下,向鍾芳圃祭祀公業添典55圓。

(全文如下)
立找杜絕賣田契字人△△先年有出典龔振德凌落庄竹架下水田貳處,甲聲界址悉載原契,近年振德號轉典新北勢鍾芳圃令祖嘗內,今因回唐省親,缺乏盤費,託得中人鄰親向鍾芳圃親找賣出銀五拾五員正,即日銀契仝中兩交明白,中間並無短折等情,自找絕之后永不得言贖,亦不得言增,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索,恐口無憑,立找杜絕賣田契一紙,並上年老契共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契內找絕價銀五拾五員正是實,立批。
說中人馮秀昌、徐慶增
在場水甲馮海昌,在場戚謝廷海、弟屏書
咸豐六年丙辰十二月日立找杜絕賣田契人△△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4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TOP
0 藏品申請清單
  • 目前無待申請授權藏品資料
查看授權申請
列表呈現最多10筆,可點選授權申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