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0cm 寬度(Y軸):50.5cm 重量:10.5g
文物描述
本件為明治36年(1903)2月,鍾壽生等給鍾璇之立杜賣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新北勢庄鍾壽生、鍾立生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繼承父親鍾東鳳買入,坐落新北勢北邊洋(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振豐村)之水田,在總面積2甲4分6毫5絲中,抽出中心段貳過6分1厘5毫;在說合中人張能觀的仲介以及叔鍾東鄰、區庄長陳經奎的見證下,以田價金210圓70錢賣與本族鍾宗貴嘗(嘗為祭祀公業之意)兒孫六房人鍾璇官同侄鍾光明、鍾光日、鍾光超、鍾達上。本件蓋有東麟鍾記戳印。(全文如下)立杜賣田契字人本新北勢庄鍾壽生、立生兄弟承父鍾東鳳,買有新北勢北邊洋水田壹處,前因供受丈田甲貳甲肆分陸毫伍絲整,係叁過頭兩過尾,抽出中心段貳過陸分壹厘伍毫整,當日同中面踏,東至大車路為界,西至中心車路為界,北至自己賣出賃新北勢保莊會田為界,南至自己田為界,今因乏銀,要用託中,將此田抽壹過中心第貳過田,賣於本族鍾宗貴嘗兒孫六房人鍾璇官同侄光明光日光超達上出首承買,即日實領到田價金貳佰壹拾圓柒拾錢整,每年完糧依照田甲均分完納後,兄弟不敢異言生端,恐口無憑,立杜賣田契字壹紙付執為照。 批明本日實領到田價金貳百壹拾貳圓柒拾錢整立批,又批明上手老契并丈單仍在,自己兄弟收存,立批。 說合中人張能觀 在場見人叔東鄰(印:東麟鍾記) 知見人區庄長陳經奎 明治叁拾陸年癸卯歲貳月日立杜賣田契字人兄鍾壽生、弟辛生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