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3.2cm 寬度(Y軸):24.1cm 重量:3.7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光緒9年(1883)7月,張興弼、張興祿、張興謨仝侄等給鍾能觀立增菜園地基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張興弼等人於去年曾將菜園地基壹所賣給鍾能觀(觀為敬稱之意),地址位於新北市庄(疑為新北勢庄,即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今因母身故乏用無措,在原中人戴雲生說項,及張桂爹的見證下,希望買主再出六八佛銀2元正。本件代筆人張晁官。(全文如下)立增菜園地基字人張興弼、祿、謨仝侄等,情因上年既出賣有新北市庄西片菜園地基壹所。今因母身故乏用無措,不得已再託原中向原買主情求買主鍾能觀增出六八佛銀弍元正,即日仝中銀字兩交明白,日後永不敢言增,此係二比甘愿,恐口無憑,立增字壹紙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增字價銀貳元正,立批。 在見張貴爹 原買主鍾天寶 原中人戴雲生 代筆 侄晁官 光緒玖年七月日立增菜園地基字人張興弼、興祿、興謨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