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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19年鍾光日等立生銀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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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光緒19年鍾光日等立生銀契字
登錄號
2005.002.0217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年份描述
光緒19年2月4日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鍾光日、鍾光辰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1cm 寬度(Y軸):22.9cm 重量:2.9g 
關鍵字
借貸契約
文物描述
本件為光緒19年2月初4日(1893年3月21日),鍾光日等給鍾能觀之立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鍾光日、鍾光辰兄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在侄兒鍾直生的見證下,向胞叔鍾能觀(觀為敬稱之意)借出佛銀200圓,並約定每季利息為20石。同時,每年除利息40石、母親兄弟伙食55石、大租、正供等外,其餘一切一切收入即償還本金。

(全文如下)
立生銀字人侄 光日、辰兄弟等,今來問得胞叔能觀向生六八佛銀弍佰元,言定每季供納利為貳拾石,即日言定將先父贌谷交胞叔能觀收受,每年除利為四十石,除母親兄弟伙食為五十五石大租正供一切所費外,仍剩有多少谷入此貳
佰元之数,除清于後即交回
光日侄 兄弟收受。恐口無憑,立生銀字壹■為據。
在場見又侄 直生福
的筆侄 光日
光緒十九年癸己弍月初四日立生銀字人光日、辰侄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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