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1.4cm 寬度(Y軸):45.6cm 重量:8.5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咸豐4年2月初10日(1854年3月8日),西勢庄(位於今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張舉善給鍾宗貴之立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張舉善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委托中人向新北勢庄鍾宗貴生過佛銀,雙方每圓每季利息壹皮五分(皮為錢之意),至本年早季時還清。本件在場人楊宗華。(全文如下)立生銀字人西勢庄張舉善,今因乏銀應用托中前來向得新北勢庄鍾宗貴生過佛銀。當日三面言定,每元每季該利壹皮五分正,限至本年早季清白,恐口無憑,立生字壹紙并付老契壹紙共弍紙,執照。 在傷(按:應為場字)見楊宗華 代筆張舉善 咸豐肆年弍月初拾日立生銀字人張舉善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