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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豐3年黃鳳賢立典田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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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咸豐3年黃鳳賢立典田契字
登錄號
2005.002.0181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
1853~1853
年份描述
咸豐3年2月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黃鳳賢、依口代筆中人吳超宗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4cm 寬度(Y軸):49.5cm 重量:11.3g 
關鍵字
典讓契約、銅鑼窩圳、東勢圳
文物描述
本件為咸豐3年(1853)2月,黃鳳賢給宗和鍾立典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鳳賢因乏銀使用,在中人黃連貴的仲介,與四兄黃珍賢的見證下,將承父遺下分家後取得,坐落土名銅鑼窩圳唇(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面積1分3毫4厘,帶東勢圳頭坡水灌溉之水田一處,以典價穀56碩(碩為石,即10斗之意)典與宗和鍾。本件依口代筆中人吳超宗。

(全文如下)
立典契字人黃鳳賢,今有承父遺下鬮定水田壹處,坐落土名銅鑼窩圳唇壹坵,東至芹賢六弟田為界,西至東勢圳為界,南至朝賢大兄田為界,北至陳家田為界,四處界址面踏分明,原帶田甲壹分叁厘四毫,係食東勢圳頭坡水灌蔭。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出典于人,儘問房親人等俱各不能承領,托中送于宗和鍾親出手承典,當日三面言定時值典價穀伍拾陸碩正,即日契價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貨準折等情,其田原係自己物業,倘有上手來歷不明,不干承典人之事,係典主一力抵當。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今欲有憑立典田契字壹紙,付執為照,又付上手典字壹紙共弍紙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典價穀伍拾陸碩正所批是實。
又批明上手契卷係銅鑼窩大過之田共契未有付執,立批。
又批明中金花押銀壹員弍皮正贖回之田一足備還,立批。
依口代筆中人吳超宗
前中人黃連貴
在場四兄黃珍賢
咸豐叁年弍月日立典田契字人黃鳳賢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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