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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13年黃國棟立典屋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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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道光13年黃國棟立典屋契字
登錄號
2005.002.0155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年份描述
道光13年10月22日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黃國棟、代筆人黃國昌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2.6cm 寬度(Y軸):43.9cm 重量:6.9g 
關鍵字
典讓契約、新北勢、禾坪
文物描述
本件為道光13年10月22日(1833年12月3日),黃國棟給鍾宗貴之立典屋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國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先年承祖父遺下,座落土名新北勢(今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之房屋四間、前後兩堂,前面帶有禾坪(又稱禾埕,即晒穀場)的茅屋一所,在說合中兼代筆人黃國昌的仲介,以及弟黃國麒的見證下,以50元又穀30石之價格典給鍾宗貴。

(全文如下)
立典屋契人黃國棟,先年承祖父遺下有新北勢西柵內等茅屋一所,房子四間前後兩堂,前面是禾坪,後面是鄭河洲菜園,左邊是鄭阿興之屋,右邊仍是自己知屋,今因乏銀應用,燼問房親伯叔人等俱各不能承領,托中引就與鍾宗貴出首承領,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典價銀伍拾元又穀叁拾石,即日銀契兩交,明白中間無虛短少亦無債貨准折等情,其屋自典之日即交與宗貴鍾親居住為業,有出典人黃國棟不敢異言生端,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典契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典到契內價銀伍拾元又穀叁拾石是實立批。
說合中代筆黃國昌
在場弟國麒代
道光十三年癸巳十月二十二日立典屋契人黃國棟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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