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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26年鄒怪二立賣地基屋宇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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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道光26年鄒怪二立賣地基屋宇契字
登錄號
2005.002.0151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推測年份
1846~1846
年份描述
道光26年10月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鄒怪二、依口代筆人林炳琰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2cm 寬度(Y軸):23.6cm 重量:3.1g 
關鍵字
土地買賣契約、新北勢庄
文物描述
本件為道光26年(1846)10月,鄒怪二給鍾宗富兄弟之立賣地基屋宇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鄒怪二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其父親往年所買,座落土名新北勢庄東柵角(今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之茅屋2間并帶地基1所,在說中合人傅錦連的說項,及姊夫鍾開雲的見證下,以34大圓賣與鍾宗富兄弟。本件依口代筆人林炳琰。

(全文如下)
立賣地基屋宇契字人鄒怪二,今有承父上年買有新北勢庄東柵角有茅屋弍間并帶地基一所,東至柵外大路為界,西至柵內車路為界,南至黃新泰屋為界,北至黃漢瑞屋為界,四址分明,今因乏銀應用,情愿將此屋出賣,托中引就于鍾宗富兄弟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定,時值價銀叁拾肆元正,即日憑中銀契兩交明白,中間併債貨□□等情,自賣之後即交于買人居住,任供架造,賣人怪二不敢異言,口恐無憑,立賣字契一紙并帶上手老契二紙共叁紙付执炤
批明及日實領到契內屋價銀叁拾肆元正批的
又批其屋上年出典一間于賴丑五承接收過典價銀陸元,今既倒踏自賣之後任憑買人兄弟贖回架造立执
批上手老契實係弍紙立批
說中合人傅錦連
在場見人姊夫鍾開雲
依口代筆人林炳琰
道光弍拾陸年拾月日立賣地基屋宇契字人鄒怪二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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