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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21年鄭成必等仝立賣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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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乾隆21年鄭成必等仝立賣契字
登錄號
2005.002.0115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736-1796(清代-乾隆)
推測年份
1756~1756
年份描述
乾隆21年5月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鄭成必等、代書人天臻
產地源始/製造地
屏東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3cm 寬度(Y軸):48.5cm 重量:8.5g 
關鍵字
土地買賣契約、潭頭庄、分仔頭園
文物描述
本件為乾隆21年(1756)5月,鄭成必與弟鄭文天等給侄子鄭文勇之仝立賣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鄭成必等人繼承先人向潭頭庄鄭富叔購買之旱園及竹圍,座落土名分仔頭園(今屏東縣長治鄉潭頭村),面積1甲7分。今因欠銀費用,在代書兼中人為天臻的仲介下,成必兄弟兩人同侄兒以170兩賣與鄭文勇。本件在場知見人為嬸許氏。

(全文如下)
仝立賣契人叔成必、弟文天等,先年有承買得潭頭庄鄭富叔園及竹圍壹所,經杖壹甲柒分,坐落土名分仔頭園,東西四至及租声俱登老契明白。今因欠銀費用,叔侄相議將園及竹圍引就送賣與侄文勇出頭承買,三面言議時價銀壹百柒拾兩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將園及竹圍付文勇前去掌管,永為己業。貳比甘愿,乃是日後並無言貼言贖生端等情,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如有不明,係是賣主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恐口無憑,仝立賣契壹紙并上手契貳紙共叁紙付執為炤。
即日收過契內銀完足再炤。
代書中人天臻(花押)
乾隆弍拾壹年五月日
同立賣園契人叔成必(花押)、弟文天
知見嬸許氏。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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