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證明證件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8.2cm 寬度(Y軸):25.9cm 高度(Z軸):0.2cm 重量:38.8g
文物描述
1.日治時期電影的「准演執照」主要是作為影片送審通過後備查之用,上面記載影片的攝製單位、演職員表、故事大綱、全數字幕腳本等。本件為臺南州教育課核發影片「曾我兄弟」准演執照,全二卷,內容描寫曾我兄弟為父親報仇的故事。
2.舊系統詮釋資料如下:
【電影作品\描述\摘要】
曾我兄弟的父親河津三郎祐泰,因為被接受了恨的工藤祐經所殺,幼小的兄弟也★在死刑之地,得到富山重忠的幫助。其後十八年,一天不能忘記復仇之事,在艱難辛苦中長大。其時為建久四年(1193)五月,跟從源賴朝公,往富士之野圍獵的工藤祐經,恰巧在晚上,乘著豪雨,襲擊其房屋,完成報仇?然而,知道此事的大群武士出動。十郎被仁田四郎抓住,五郎則被御所的五郎丸所捕,翌日在賴朝公的面前,由祐經之子大坊丸所殺。而時致也被賜死,孝子的名譽與富士的高山一起永遠流存。
【電影作品\描述\分幕大綱\開始時間】
昭和13(1938)年4月28日
【電影作品\描述\分幕大綱\結束時間】
昭和16(1941)年4月27日
參考資料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http://the.nmth.gov.tw/nmth(瀏覽日期: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