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本作業功能,會使用到javascript呈現作業過程的訊息提示或功能呈現,操作過程請開啟「使用javascript」功能。謝謝。
Remind you that this job function will use the message prompt of javascript rendering process, please open the "use javascript" function. Thank you.

::: 臺灣省臺北縣政府房捐收據

文物名稱
臺灣省臺北縣政府房捐收據
登錄號
2004.028.5494
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年份描述
物件上有所標記
創作者/製造者
臺灣省臺北縣政府
產地源始/製造地
不詳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9cm 寬度(Y軸):18cm 重量:0.9g 
關鍵字
稅金、房屋稅、地方稅、收執聯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臺灣省臺北縣政府房捐收據,為紙質,長方形形式,收據上有「臺灣省臺北縣政府房捐收據」黑色字樣,其餘內容還有房屋所在地為鶯歌鎮南鶯里99號、屋主姓名為廖張慶,房屋用途為住家、自用,應納金額為1元7角3分,右側有一紅色關防,左側有鶯歌鎮公所會計藍色收訖章,日期為民國38年(1949)11月29日,左下有經征長官陳添丁藍色印章字樣及徵收員紅色職章,本單據字號為結字151202號。物件有泛黃痕跡。
2.房捐,即現今之房屋稅,屬地方稅,民國30年(1941)行政院公布「房捐徵收通則」,民國32年(1943)修正為「房捐徵收條例」,民國39年(1950)國民政府遷臺後將「房捐徵收條例」修正為「房捐條例」,為了加強稽徵效率,加入了滯納金與強制執行條款,民國56年(1967)公布房屋稅條例。
參考資料
房屋稅相關史料,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http://museum.mof.gov.tw/ct.asp?xItem=3700&ctNode=62&mp=1(瀏覽日期:2019/07/20)。
編目者
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C
編目日期
2020/01/13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7/27
TOP
0 藏品申請清單
  • 目前無待申請授權藏品資料
查看授權申請
列表呈現最多10筆,可點選授權申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