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7.7cm 寬度(Y軸):12.5cm 重量:3.5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偉士牌機器腳踏車出廠證,材質為紙質,此證書底色為黃色,證書由上而下印有黑字「機器腳踏車出場證NO.B-125634」;「偉士牌」;「種別:偉士牌速克達車”Vespa”Scooter 汽缸容量:90cc」;「輪胎尺寸:3.00-10 汽缸數:1」;「車輛顏色:淺藍色 引擎號碼:V9AM-164829」;「年式:1979 引擎字模:」;「上開速克達車1輛經本公司試驗妥於中華民國68年8月14日出廠此證」;「臺灣偉士伯股份有限公司」與蓋印;「本證一經塗改即屬失效」。
2. 1945年義大利Enric Piaggio與Corradion D”Ascanio合作,創造出世界著名的一款速克達Vespa,1958年高雄王家成立王福記貿易公司開始代理偉士牌進口業務,後1965年轉型為臺灣偉士伯股份有限公司,與義大利Piaggio集團技術合作,在臺生產組裝,但義大利Piaggio集團仿效日本本田經營模式,在臺灣尋找複數廠商與之技術合作,使廠商相互競爭,1980年代受飆車風潮的影響,速克達透過平面或電視廣告,形塑以青少年為主,迎合嘻哈文化為主的青少年市場。至2011年Vespa改由跨國企業太古運通進口業務。
參考資料
陳建言,2015,臺灣戰後流行文化研究(1958-2014):以偉士牌(Vespa)為中心。臺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