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7.1cm 寬度(Y軸):20.8cm 重量:206.4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新營街海清寫真館拍攝三合院前合照,封面寫著「御寫真」「新營街海清寫真館」字樣,內頁照片拍攝地點是在三合院前,照片的左下角有「台南」。
2.明治33年(1900)總督府開放民間的印刷事業,此後臺灣的攝影業開始茁壯,商業寫真館在臺灣攝影發展中更扮演領頭羊的角色。「寫真帖」泛指官方以實體寫真或印刷模式所製成的相簿,日治時期寫真帖的出版大都由總督府所屬機關印製或監製,只有少數與總督府關係良好的日本人所開設的寫真館,才能接受委託攝製或印刷,而臺灣人所開設的寫真館,大多都以拍攝臺灣家庭照或個人肖像,及外寫出張(外拍)等臺灣人委託的業務為主,很難與日本人競爭。
參考資料
簡永彬等,2019。凝視時代:日治時期台灣的寫真館,頁:31-33。新北市:左岸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