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7.9cm 寬度(Y軸):26.2cm 重量:11.6g
文物描述
1.本文物為宣傳「實施9年國民教育」宣傳令,兩面印刷,正面為總統56年8月17日令(56)臺統(一)義字第5〇4〇號,及3張蔣公與政府官員、優秀學童及兩名學子在溪頭大學池的合影。文中宣布從民國57年開始,政府實施9年國民教育。根據1968年通過「9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國民教育區分為「國民小學」6年和「國民中學」3年兩階段,教材採9年一貫的設計,1968年9月開始實施。此措施奠定1970年年代臺灣經濟起飛時中級技術人才的人力資源基礎,也讓臺灣進入知識治國的時代,本文物背面則有總裁訓詞,節錄革新教育注意事項之內文。
2.1960年代,有鑑於我國義務教育年限較短,為順應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等,故於民國56年(1967)由時任總統蔣中正宣布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並於隔年正式實施。
參考資料
吳清山,2018。近50年來國民教育發展之探究:九年國民教育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分析,教育研究季刊,第64輯第4期: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