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4.9cm 寬度(Y軸):5.5cm 高度(Z軸):0.3cm 重量:5.6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苗栗縣政府製發的腳踏車車牌。車牌採兩片式設計,其中一片略呈五角形狀,以粉紅色為底色,左、右兩方各突出一長方條鐵片,左方長方形鐵片左端有一對左、右並排扁橢圓孔,右端由右而左書寫「上期」二字;右方長條鐵片右端有1圓孔,圓孔左方由右而左書寫「裝掛前叉直桿上」;中間五角形鐵片上半部自右而左鐫「苗栗縣」3字,以示發出地區,苗栗縣下方橫寫「043315」數字,為車牌號碼;中間偏下方中央有直條狀孔,以讓另一片車牌穿入。另一片車牌以藍色為底色,呈橫長方形狀,左側亦設計2個並排扁橢圓孔,圓孔右側由右而左書寫「下期」二字;右端有1圓孔,圓孔左方鐫「043315」車牌號碼,長方形中央橫寫「60」數字,為車牌製發年代。
2.民國34年,國民政府制定「使用牌照稅法」,人力腳踏車也列入徵稅的項目,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負責徵稅及製發車牌。民國60年12月,政府修正公布使用牌照稅法,將人力腳踏車排除在徵稅項目外,腳踏車車牌也隨之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