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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里第12任里長陳竹森當選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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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里第12任里長陳竹森當選證書
登錄號
2004.016.0001
類別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證明證件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0.3cm 寬度(Y軸):34.1cm 重量:22.3g 
關鍵字
地方自治、選舉、選舉證書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臺灣省臺南市選舉委員會里長選舉當選證書,為單面印刷品,留有若干手寫欄位,留有核發單位用印。當選人為陳竹森,核發者為臺灣省臺南市選舉委員主任委員林文雄,核發日期為1986年7月。
  村(里)為中華民國的基層行政區劃,主要沿承日治時期的保甲編制。村(里)長任期為4年,為無給職,但編有「事務補助費」以貼補其行政支出。
  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公布一系列關於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如:《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等。此時期,地方政府相對欠缺資源,且無法對上級政府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受到中央政府管制。此狀況一直持續到1990年,在「三月學運」、「國是會議」所催化的一系列的憲政改革之後,才開始改變。後在1999年《地方制度法》發佈後,地方自治方得以正式落實。
參考資料
江大樹、陳仁海,2007,臺灣全誌(卷四)政治誌•選舉罷免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編目者
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
2020/08/21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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