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6.1cm 寬度(Y軸):12.3cm 重量:0.7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選舉宣傳單,記載麻豆鎮長候選人林耕陽的拜票訊息。此宣傳單之設計仿照實際選票,並將選舉章標記在印有林耕陽選舉資料之欄位。傳單背面有若干手寫字跡,記載若干人名,潦草難辨。 此物件的主角為林耕陽,生於1903年並且曾擔任嘉南大圳組合議員,曾於1946至1948年擔任第二屆麻豆鎮鎮長。 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公布一系列關於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如:《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等。此時期,地方政府相對欠缺資源,且無法對上級政府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受到中央政府管制。此狀況一直持續到1990年,在「三月學運」、「國是會議」所催化的一系列的憲政改革之後,才開始改變。後在1999年《地方制度法》發佈後,地方自治方得以正式落實。
參考資料
莊佳穎,2014,從政治消費文化觀點看當代臺灣社會的民主參與和認同建構,臺灣國際研究季刊,10(1):160-184。江大樹、陳仁海著,2007。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選舉罷免篇。南投:臺灣文獻館。黃錦堂,1999。展望「精省」後地方自治法之發展,新世紀智庫論壇,5: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