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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門第六保保正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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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授權聲明: CC BY-NC
文物名稱
北門第六保保正牌
登錄號
2004.007.0511
類別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文宣告示
歷史分期
1895-1945(日本時代)
創作者/製造者
不詳
產地源始/製造地
臺灣
材質
金屬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4cm 寬度(Y軸):24.3cm 高度(Z軸):1.1cm 重量:173.9g 
關鍵字
保甲制、警察、保正
文物描述
1. 本件為北門第六保保正牌,長方形門牌,正面為銅合金鑄字外殼,包覆於內底長方扁木塊之上,銅牌中央有「北門第六保保正」等黑體字,背面於木塊上方釘有一個金屬掛圈。日治時期日本人習慣將書有地址與戶長姓名的門牌,懸掛於大門右側,臺灣人中上家庭亦模仿之。本件門牌應懸掛於保正自宅大門右側,從門牌文字判斷推測來自臺南北門地區。
2. 根據在大正10(1921)年出版的《人文薈萃》一書,可知洪富於明治37年任北門嶼支廳第六保正,推測此保正牌可能屬於洪富或保正職位繼任者所擁有。關於洪富的介紹,節錄自《人文薈萃》一書340頁「洪富君。資性篤實。樸質成風。……與人晉接。忠信為主。朋輩多稱善焉。素負有眾望。……對於地方公益。靡不貢獻。」從《人文薈萃》的節錄可知洪富樂善好施,待人誠信,在地方上富有名望,故亦能符合保正在保甲制中常見的認知,「在地方上富有名望、受人敬重者」。
3. 保甲制是成為日本治理臺灣一大重要政策,最初在1898年正式實施,起初目的是為了鎮壓抵抗日軍的臺灣武裝勢力,並發展出保甲局,由當地士紳主持,而地方則是分置保正及甲長。1902年左右,臺灣抗日行動式微、日本政府統治力增強,使得保甲制失去最初的目的,逐漸轉成協助地方治理的制度,保正、甲長轉為直接接受警察派出所監督,成為警察制度輔助機關。保正通常是地方上受敬重的望族、仕紳等等擔任,會替政府進行戶口調查、收稅、土地丈量、仲裁等等相關地方繁瑣事務,亦是連接日本統治者與地方人民的橋樑,達成政府統治的目的。
參考資料
1. 人文薈萃,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近現代人物資訊整合系統。http://mhdb.mh.sinica.edu.tw/mhpeople/bookimage.php?book=ZK&page=340(瀏覽日期:2018/09/08)。
2. 洪秋芬,1992。日據初期臺灣的保甲制度(1895-1903),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21:437-471。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3. 洪秋芬,2000。日治初期葫蘆墩區保甲實施的情形及保正角色的探討(1895-1909),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34:211-268。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4. 蔡惠玉,1994。日治時代台灣保甲書記初探,1911~1945,臺灣史研究,1(2):5-24。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5. 楊貴三等著,2017。北門區志。臺南市:臺南市北門區公所。
6. 北門第六保保正牌,臺灣歷史博物館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https://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76a973a6-44f7-4843-87fa-9d3cf77dd96a(瀏覽日期:2018/09/08)。
編目者
吳溥樺
編目日期
2018/09/14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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