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1.1cm 寬度(Y軸):54.9cm 重量:11.3g
文物描述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7年(民國36年)5月16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568號,此物件為單張單面,共兩版,內容計有〈維持同業最低生活,金銀公會請求配金,派員分赴京滬兩地陳請,市商會開理監事聯席會〉、〈基隆進出口貨物四月份之統計,二商輪貨運頻繁定期開航〉、〈萬國貿易公司擬舉行國貿展覽會〉、〈新竹公地出租暫行辦法〉、〈花蓮公地放租委會議決三事〉、〈臺北米價下跌〉、〈匯款調撥費用增高,臺行匯水稍有提增〉、〈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通告〉、〈臺北市政府公告〉、〈基隆市政府公告〉、〈臺中縣政府試驗船徵求業者合作漁業招標公告〉、〈臺南縣警察局公告〉、〈高雄港務局港灣工程事務所標售廢鐵公告〉、〈輿論的立場〉(司馬達)、〈科學能夠人文化嗎?(杜威作 禾辛譯)、〈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通告〉、〈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公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公告〉、〈海軍第三基地司令部招募接鑑志願兵公告〉、〈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臺灣供應局採購副秣實物招標啓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鐵路管理委員會工程招標公告〉、〈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標製信差制服公告〉、〈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公告〉、〈善後救濟總署臺灣分署公告〉、〈善後救濟總署臺灣分署標賣湯粉牛奶粉空罐公告〉、〈臺北市財政局警察局緊急公告〉等。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參考資料
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許旭輝,2007。戰後初期臺灣報業之發展─以《臺灣新生報》為例(1945-1949)。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