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0.5cm 寬度(Y軸):54.8cm 重量:12.5g
文物描述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7年(民國36年)1月26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459號,此物件為單張單面,共兩版,內容計有〈臺中成立善後協會積極推行救濟工作,存糧漸少平糶辦法稍予修改,高雄市討論增聘救協委員〉、〈積極準備大赦工作,研討赦犯保護事宜,司法保護會進行各項調查〉、〈臺東專賣業務成績斐然可觀,數月來營業達四百餘萬元〉、〈區長慰問高山同胞,即組道路委會推行工作〉、〈精忠柏演義(十四)〉(鄭烈著)、〈臺灣省農產公司緊要啓事〉、〈臺灣醫療物品有限公司籌備處公告〉、〈臺灣電工業有限公司公告〉、〈已接近最高限度,現向財部申請提高年關達五十四億元〉、〈二月起暫停征收茶業物品稅〉、〈土地法全文(三)〉、〈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告〉、〈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臺灣總醫院招考土木工程暨統計人員通知〉、〈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通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鐵路管理委員會公告〉、〈財政部臺南關稅務司公署標賣充公汽船及柴油公告〉、〈臺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標售第五批日產企業公告〉、〈善後救濟總署臺灣分署公告〉、〈臺灣省專賣局佈告〉、〈基隆市政府招標公告〉、〈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高雄港務局工程招標公告〉、〈基隆港務局為花蓮港分局徵購潛水服公告〉、〈中國石油有限公司臺灣油礦探勘處新營礦場大量供應天然瓦斯啓事〉、〈臺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廠工程招標公告〉等。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參考資料
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許旭輝,2007。戰後初期臺灣報業之發展─以《臺灣新生報》為例(1945-1949)。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