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81.9cm 寬度(Y軸):55.6cm 重量:23.9g
文物描述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7年(民國36年)1月9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442號,此物件為單張雙面,共四版,內容計有〈不動產取得稅撤銷,本月份起征收契稅〉、〈臺中南屯等鄉併入市區問題,市府正準備接收工作〉、〈大林機場倉庫起火原因待查,焚燒炮彈被服數目可觀〉、〈新竹縣民教館募捐賑款萬餘元〉、〈臺南市警局成立警務協進會〉、〈福建省經濟復興方案〉、〈彰化市區今年修建工作經費核定百萬元〉、〈私娼正積極取締中,農戶登記爭執至甚〉、〈臺法貨幣率放長歟?有關方面均未發表意見〉、〈彰化糖廠修復完竣,決定自本年十月起開工〉、〈本省糖業與甘蔗〉(張有輩)、〈天空中的秘密〉(王家儒)、〈臺灣茶的單寧.水色和茶味成分〉(陳發清)、〈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公告〉、〈國防部第六廳招考電訊技術人員廣告〉、〈臺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臺北縣分會日產房屋招標公告〉、〈臺北市政府公告〉、〈財政部臺北關蘇澳支關標售處結私貨公告〉、〈財政部臺北關稅務司公署佈告〉、〈臺灣省專賣局標售疏散房屋公告〉、〈空軍 第三十地勤中隊第三分隊標賣房屋公告〉、〈臺灣工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招商承製木器通告〉、〈華南商業銀行籌備處招考行員通告〉、〈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高雄港務局工程招標公告〉、〈嘉義自來水管理處公告〉、〈國營招商局臺北分局船期公告〉等。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參考資料
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許旭輝,2007。戰後初期臺灣報業之發展─以《臺灣新生報》為例(1945-1949)。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