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1.1cm 寬度(Y軸):55.8cm 重量:12.7g
文物描述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6年(民國35年)6月1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220號,此物件採雙面印刷,共計五版,此處為其第五版,以及《電影戲劇》第2期。內容計有〈青年軍一百零三名 六月八日復員回省 民政處積極辦理工作〉、〈海南臺胞歸心似箭 賣衣買米日食為難 盼望政府設法迎接〉、〈本市公共事業概況 廖處長對記者發表談話〉、〈省體育局本日成立 廣播電臺舉行實況播送〉、〈中山俱樂部 本日舉行開幕禮〉、〈澎湖教員日啖兩餐 學生缺食面黃肌瘦 鄭視察談視察情形〉、〈臺北市警察局 設置意見箱 市民得自由陳述隱情〉、〈本省戶口清查工作 六月底可全部完竣〉、〈物價飛漲購買力薄 滬閩商家多虧本而返〉、〈臺灣海員工會成立 聘李主任等五人為顧問〉、〈協助維持社會治安 收容一般失業遊民 警備總部勞動訓導營概況〉、〈影劇常識講話:「蒙太奇」介紹——它是使電影踏入藝苑的功臣〉(杜雲)、〈影都好萊塢〉(李杏邨∕譯自合眾國雜誌)、〈「野玫瑰」觀感〉(塘江)、〈看過「早春」以後〉、〈美國工會利用電影發展〉、〈國華公司籌備復活〉(萍)、〈一週影評〉(白克)。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參考資料
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許旭輝,2007。戰後初期臺灣報業之發展─以《臺灣新生報》為例(1945-1949)。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