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81.5cm 寬度(Y軸):55.1cm 重量:23.7g
文物描述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5年(民國34年)11月9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16號,此物件為單張雙面,共四版,內容計有〈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布告:署法字第三十六號〉(行政長官陳儀)、〈臺灣行政長官公署通告:署人字第74號〉(行政長官陳儀)、〈臺灣行政長官公署通告:署財字第一○九號〉(行政長官陳儀)、〈州廳以下各級機昨起正式接收 州廳接管委會通則制訂〉、〈非現役軍人不得戴軍帽――我令安藤利吉知照〉、〈各級學校校長教員盡量考選本省人士 長官公署頒發教育接收辦法〉、〈警備局司令部嚴禁法幣流通〉、〈行政長官工署設幹部訓練團〉、〈蔣主席軫念失蹤盟軍,通令各省軍民詳查具報〉、〈政治協商將召開,先商討停戰辦法――美關心我大局盼能和平解決〉、〈臺灣教育設施之趨向〉(趙迺傳)、〈東北流通卷 政府明令發行〉、〈社論:行政效率與分層負責〉、〈遠東顧問委員會復會――蘇聯是否出席迄尚無表示,惟莫斯科已獲悉會議狀況〉、〈麥克阿瑟令日政府,着其提出有關日憲警情報,隣組組職亦包含于其內〉、〈霞關冷冷清清 日外務省僅剩數職員〉、〈日本成飢餓世界:全國飢民代表曾在日比谷關會包圍原喜重郎官邸向其抗議〉、〈大批日軍嫌疑戰犯 澳軍在婆羅洲捕獲〉、〈卡爾大使返蘇,負有恢復和平運動使命〉、〈陪都點滴〉、〈法議會選舉,戴高樂前途未卜〉、〈互相確認對方利益 戰後生產亟需增加 杜魯門,對勞資發警告〉、〈義所簽訂休戰條文已在羅馬、華府、倫敦公布〉、〈臺灣省專賣局〉、〈呼籲救濟旅日同胞 學生聯盟北港代表來北〉、〈五十年來的政治思潮(五)〉(孟雲橋)、〈社論:行政能率と分業〉、〈人民學生軍帽著用は不可 警備總部司令安藤に命令〉、〈南京上海地區武裝解除終る〉、〈華北米軍の撤退 こ、十日間に開始か〉、〈省外より肥料を輸入,高山族には田畑 を拂下〉、〈東條に一千萬圓 三菱重工から贈與〉、〈在臺日本人の一步前進へ――惡德日本人を抹殺〉(山田省三)、〈人民の負擔を輕減 張財政處長の廣播詞〉、〈甦へる省都(3)〉、〈裝ひむ新た銀バス登場〉、〈石基隆市長市政を接收――市民大喜びで淨汗作業〉、〈我國戰犯名簿を提出〉、〈聯合國•中立國•敵國の定義〉、〈中國內政干涉に反對 米極東政策委員決議〉、〈日獨伊三國條約の真相(中)獨逸の勝利に幻惑,餌は獨の舊地不回收保障〉、〈在外臺胞救濟義捐金〉等。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參考資料
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許旭輝,2007。戰後初期臺灣報業之發展─以《臺灣新生報》為例(1945-1949)。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