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1cm 寬度(Y軸):2.1cm 高度(Z軸):0.8cm 直徑:2.1cm 重量:4.9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一金屬製徽章,徽章中間為圓形的日治時期臺北市市章,周圍為「方面委員」的字樣,外為由綠色邊框包圍,徽章上、下、左、右刻有以正、反兩個簍空三角形構成的「臺字章」,此「臺字章」為臺灣總督府的代表徽章。 此物件提到的「方面委員」為日本創設的以社會救濟為主要目的名譽職,此制度在因為米價飆漲而引起的1918年「米騷動」前後創立,「方面委員」最早於1917年日本岡山縣創立。在臺灣方面,「方面委員」制度於1923年(大正12年)設立,最早於臺南市與高雄市創辦,後在臺中市與彰化街創設。 方面委員由地方行政官員任命地方的善心熱誠人士擔任,並設有任期。方面委員的職責為:「生活狀況調查」、「救護與救助」、「保護治療」、「福利增進」、「兒童保護」、「教化事業」,而方面委員的第一要務為對生活狀況的調查,以作為社會事業及立法的基礎,另外方面委員在日治時期臺灣的社會救濟上有著相當的成績,如1935年的中部大地震中即起到了相當作用(孟祥瀚,2009:407-410)。
參考資料
孟祥瀚,2009。國家體制下的民間團體-以一九三五年中部大地震為例,臺灣文獻季刊,60(4),頁:38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