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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治33年王純卿仝立杜賣盡根園地竹圍契字併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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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明治33年王純卿仝立杜賣盡根園地竹圍契字併契尾
登錄號
2003.032.0006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推測年份
1900~1900
年份描述
明治33年10月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王純卿、代筆人王國龐;臺北縣正堂
產地源始/製造地
新北市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8.3cm 寬度(Y軸):48.9cm 重量:52.3g 
關鍵字
土地買賣契約、王復益號、潭底庄
文物描述
本組為明治33年(1900)10月,王純卿給李志清之仝立杜賣盡根園地竹圍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王純卿於同治10年(1871)用王復益號之名義買王玉樹之園地竹圍。今因乏銀別創,以1501大圓賣與李志清。本件代筆人王國龐,為證人吳士港,在場人次男端甫。明治33年(1900)10月23日,臺北縣給此次買賣之契尾,其中明載土地位於海山堡潭底庄(今新北市樹林區),此件契尾編號為海第47號,買賣之金額為150圓,稅金4圓50錢。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1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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