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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贈答酒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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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御贈答酒廣告
登錄號
2003.017.0344
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廣告與商標
歷史分期
1895-1945(日本時代)
推測年份
1895~1945
年份描述
日治時期的御贈答酒廣告。
創作者/製造者
金義商店
產地源始/製造地
臺中州臺中市橘町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3.4cm 寬度(Y軸):39cm 重量:8.8g 
關鍵字
煙酒、專賣事業、臺灣專賣局
文物描述
1.本物件是酒廣告牌1個。廣告牌為長方形,上方有可穿線懸掛圓孔;廣告牌正面為黑底,印有白字「御贈答にはお酒」;廣告牌背面為白底,印有黑字「御贈答にはお酒」,右上方蓋有紅色戳章:「臺灣臺中市橘町二丁目十一番地」、「金義商店」「電話六二八番」、「振替貯金口座臺灣五二一九番」。
2.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專賣制度自1897年(明治30)的鴉片專賣起,1905年實施煙草專賣,1922年總督府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類專賣令」嚴禁私釀酒販售,經過多次變革,到1945年專賣品包含鴉片、鹽、鹽滷、樟腦、煙草、酒、酒精、火柴、度量衡器及石油共10項。1901年總督府設置專賣局,以統籌各項專賣事業,專賣收入成為總督府的重要財源。1945年總督府專賣局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1947年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專賣業務剩菸、酒2項。
參考資料
專賣事業,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751(瀏覽日期:2019/09/19)。
編目者
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C
編目日期
2021/02/03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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