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3.2cm 寬度(Y軸):39cm 重量:8.8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是煙草廣告牌1個。廣告牌為長方形,上方有可穿線懸掛圓孔;廣告牌正面為黑底,印有白字「御進物には」、「たばこ」;廣告牌背面為黑底,印有白字「御進物には」、「煙草」。
2.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專賣制度自1897年(明治30)的鴉片專賣起,1905年實施煙草專賣,1922年總督府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類專賣令」嚴禁私釀酒販售,經過多次變革,到1945年專賣品包含鴉片、鹽、鹽滷、樟腦、煙草、酒、酒精、火柴、度量衡器及石油共10項。1901年總督府設置專賣局,以統籌各項專賣事業,專賣收入成為總督府的重要財源。1945年總督府專賣局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1947年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專賣業務剩菸、酒2項。
參考資料
專賣事業,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751(瀏覽日期: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