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8cm 寬度(Y軸):55.3cm 重量:26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同治12年(1873)10月,感恩社通事炎春悅暨眾番等給蔡泰和堂立胎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炎春悅等有高蜜庄牛埔後溪埔一所,給鰲頭街文魁第蔡太和堂開築,年配納大租銀3元。今因乏銀費用,向蔡太和堂借出佛銀11大元,每元貼利息銀2角5點,共2元7角5點,以大租銀扣抵利息,餘2角5點付通事收取給單存照。本件代筆人陳汝輝,為中阿敦斗,知見炎榮悅,在場阿二悅、打字巴札信。蓋有感恩社南社主番阿敦斗記戳記,理番分府給感恩社土目炎榮悅長行記戳記,理番分府給感恩社通事炎春悅長行記戳記,阿二悅記戳記,打字巴札信記戳記。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