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736-1796(清代-乾隆)
1796-1821(清代-嘉慶)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莊文萃等、代筆人莊亘南;彰化縣正堂
尺寸/重量
長度(X軸):77.7cm 寬度(Y軸):54.6cm 重量:44.6g
關鍵字
土地買賣契約、水沙連社藔、過坑仔庄、過梘仔、
文物描述
本組為乾隆56年(1791)11月,莊文萃同母親賴氏給魏理官立杜賣盡根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承父鬮分之水田,座落水沙連社藔過坑仔庄,小名過梘仔,面積5分8厘7系8忽,配濁水1甲灌溉,年應納官租粟1斗7升5合。今因乏銀費用,以100大圓賣與魏理。本件代筆人莊亘南、為中人陳月官,知見人叔祖吳邦。嘉慶2年(1797),彰化縣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5230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73兩與納稅銀2兩1錢9分。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