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1.8cm 寬度(Y軸):53cm 重量:39.7g
文物描述
本組為道光20年(1840)12月,陳明仕給張文輝立杜賣盡根絕契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明買族姪之水田,座落土名龜崙蘭庄潭墘(今新北市永和區),面積5分9厘9絲,年配納林業主大租除借項外該納銀8角4毫4絲,又配納番租粟1石6斗8升9合6勺,並帶大圳水6分流通灌溉。今因缺錢使用,在中人陳山觀的仲介,兒添旺、陳光興、陳崑的見證下,以540大圓賣與張文輝。本件代筆人孫福至。道光21年(1841)3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5591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372兩6錢與納稅銀11兩1錢7分8厘。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