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1.3cm 寬度(Y軸):51.3cm 重量:44.1g
文物描述
本組為同治3年(1864)2月,陳貞記給李勝發號之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承父遺下鬮分應份於道光3年以陳謙記名字明買過林祿等水田,座落拳山保愔坑庄土名石頭厝(今臺北市文山區一帶),帶配水份5甲輪流灌溉,每年帶納番口糧大租谷16石6斗。今因乏銀別置,在鄭桐碧、陳媽生之仲介,兒陳秀哲、胞嫂邵氏、胞兄亨記、胞兄利記的見證下,以〦〨庫秤紋銀1240兩賣與李勝發號。本件代書人陳為美。同治4年(1865)9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846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1240兩與納稅銀37兩2錢。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