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2.1cm 寬度(Y軸):43cm 重量:8.1g
文物描述
嘉慶11年8月18日(1806年10月3日),彰化縣知縣翟儔(1802.1~1802.2,1805.8~1806.9在任)給陳雲陽氏之執照。此執照之事由,為猫霧栜巡檢李育春稱該年6月27日,收到陳雲陽之稟稱,指出嘉慶9年12月時,受前知縣曹世駿之邀購買猫霧栜舊衙門基地,陳氏向前巡檢蘇鴻付清300元後,蘇鴻因故去職,此交易並未完成收訖。其後,陳雲陽又受官府之邀以330元之價格,在向地主張思明買來之新衙門前加蓋頭門;再者,新任巡檢上任後,因該衙門並無川堂與二門,因此又要求陳氏添付120元,陳雲陽共繳付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