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邱春金、邱國翰、李有輪、鄭玉仁、童光思、廖文朝、邱禮期、邱文理、邱龍保,代筆人邱養賢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6.9cm 寬度(Y軸):50cm 重量:19.4g
文物描述
本件為邱國翰等共立分墾批字,說明原十四份田在興盛庄界內外坪林,並將此段均作十份鬮分。本件為邱春金所拈得第一號及其四至。同立十一紙,各執一紙。一批明拾肆份公墾批字一紙,存在廖文朝收入,倘要用者取出不得阻擋。批照。一批明外坪林山場二窩,眾議留作拾肆份做公,又陂水并坑水依田份均分。批照。一批明彼墳倘風雨毀傷者一份出工修理,又屋地竹圍菜園俱作十四分均分,批明再照。有戳記4枚,代筆及立約人皆有花押。
參考資料
劉澤民編著,2007。台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47。南投市: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