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年份描述
嘉慶6年7月18日(1801年8月26日)
創作者/製造者
立約人古漢義、梁敦義、吳永忠、張可達、梁友義、徐義合、陳世薦、徐德來、林義揚、吳允孟、徐昌纘、廖雙龍、徐宜乾、溫碧龍、吳有浩、邱樹華、林敏盛、林光揚、林洪公、徐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2cm 寬度(Y軸):43.4cm 重量:4.3g
文物描述
本件合約字為張可達、陳世薦、林光揚、梁友義、徐德來、徐義合等,糾眾佃作頭、二、三灣一帶荒埔,所立合約。主要內容有:1.年納社租90石,塹武廟香灯等租150石,丈溢屯租37石8斗6升1合8勺8抄,所有田價稅契及築庄造屋架坡鑿圳等工項當眾會算,共用費銀2800大員,契簿按大小股分彙清,契簿議交張可達收存。2.即日批明二三灣等處荒埔前奉憲丈明劃歸新港社屯番掌管,日後墾成收租,除納設屯租外,悉歸眾勻分。3.契內載明開津銀股共有20人結成10大股,每大股280元正。本件代筆人及立約人皆有花押,並有騎縫字。
參考資料
劉澤民編著,2007。台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18。南投市: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