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4.1cm 寬度(Y軸):44.7cm 重量:27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嘉慶24年(1819)4月馬芝遴社力大甲真娘立加添典契字,番婦力大甲真娘有一處田園位在東势,大租粟5石3斗,因缺錢乃向原典主田得勝,加典佛銀50大員,加上前典契佛銀305大員,總共355大員。其田再議限至8年終為滿。如果無銀可贖,將田永遠交由田得勝掌管。道光6年(1826)12月加典佛銀40大員,道光12年(1832)4月再加典佛銀25大員。該筆土地自嘉慶24年(1819)開始,陸續向原典主添典銀共420大員。從其內容可知,除此張外還有4張,嘉慶24年(1819)4月之前這塊田業已典借多次,本張則是第5張的典契。「添典」:土地房屋出典後,再要求增加典價。
參考資料
1.陳靜寬,2016。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馬芝遴社力大甲真娘立加添典契字探析,歷史臺灣,11:187-197。2.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4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