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
阿馬轄敬師、該旦郡乃、阿打歪師阜、馬六干茅格、阿打歪馬栁、阿沐買老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4.1cm 寬度(Y軸):47.1cm 重量:5.8g
文物描述
本件為乾隆45年(1780)7月葫蘆墩崎仔下二社立合招墾闢字,番人阿馬轄敬師等6人,共同持有一處荒埔,因土地瘠瘦耕種失敗,招漢人王宜生前來開墾,首年每分貼租1石,第2年貼納租谷2石,第3年貼租3石。自辛丑年(乾隆46年,1781)起至癸卯年(乾隆48年,1783)冬止。期滿之日田主到田丈量,每年各納租栗。立約當日王宜生並給銀於下列番人:該旦郡乃6元、阿打歪師阜13元、阿馬轄敬師13元半、阿打歪馬栁20元、馬六干茅格5元、阿沐買老13元,共收去埔底銀70元5毫。「招墾闢字」:同「招批字」,墾戶或地主招募佃人開墾土地的契約。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7。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