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2.9cm 寬度(Y軸):44.5cm 重量:7.2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嘉慶21年(1816)2月黃英□立承瞨耕字,黃英□向山頂社(朴仔籬新社)番婦阿媽后六原,承瞨水田一處,每年租谷8石,承贌25年。從丙子年(嘉慶21年,1816)至庚子年(道光20年,1840)。立約當日黃英□給於阿媽后六原50大元,當作年納利之資。道光24年另批明借去銀母63大員,等土地贖回之日再還。此件契約同於「贌出」: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金額,將土地給於他人墾耕,通常訂有年限。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9。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