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5.9cm 寬度(Y軸):47.4cm 重量:8.1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嘉慶15年(1810)10月媽祖祀典郭魁等立俻出磧底現租銀字,媽祖祀典郭魁、潘兆敏、黃開高,承墾西势尾番阿四老都、茅格大必里、大完大必里之大埔屋水田一處,每年租谷合計44石。今天番人缺乏伙食銀,前來向黃開高等人,收取銀162員,其中磧底銀20員。番人將田租44石交由黃開高等人收管9年,自乙亥年(嘉慶20年,1815)六月起至甲申年(道光4年,1824)冬止,計共有現實租谷418石作為抵銀母利息。期滿之日磧抵銀20員交還媽祖會(媽祖祀典)黃開高等人,此田交還田主。「磧底銀」:田主施勞力將荒蕪地闢為田園,故田主將田地交付他人耕作時,向現耕作佃人收取土地改良費當作擔保之用。佃人不承耕土地時,該筆費用交還佃人。「現租銀」:收租不以稻穀為標的,而以現金方式交納,通常佃人要先交租銀才能耕作。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