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2.5cm 寬度(Y軸):44.4cm 重量:6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嘉慶16年(1811)12月蔣□立承贌出現租銀字,溪洲社番人大烏毛干有一塊埔園坐落在南坑口,每年額租銀10大員,今因缺錢,向蔣□借租銀220大員,將埔園交由蔣□自耕22年作為抵銷,從壬申年(嘉慶17年,1812)春季至癸巳年(道光13年,1833)冬季。「贌出」: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金額,將土地給於他人墾耕,通常訂有年限。此件為承租人蔣□所立契約,故為「承贌」。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9。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