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4.2cm 寬度(Y軸):46.2cm 重量:6.4g
文物描述
本件為乾隆48年(1783)8月蔴里蘭社孝里布郡乃招耕字,蔴里蘭社番人孝里布郡乃位於葫蘆墩東勢之埔園,每年實納埔稅銀17大員,招佃漢人林章耕作3年,限十月冬交銀於地主,否則將另招別人耕種。如無拖欠,時間為甲辰年(乾隆49年,1784)春季至丙午年(乾隆51年,1786)冬季。另一塊小埔地納埔稅銀1大員,亦由林章前去耕作。此招耕字共有2張,另1張在劉澤民編《平埔百社古文書》第264-265頁。「招耕字」:業主招來佃農耕種田園,交給佃人的耕作證書。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7。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