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5.1cm 寬度(Y軸):11.8cm 重量:0.3g
文物描述
1.此為明通製藥家庭配置社製葫蘆形商標紙及用藥說明,為了讓人容易認識及安心使用,創辦人張日通先生,就用葫蘆瓶作為商標品牌,有懸壺濟世之意。
2.省成藥許可第1478號,說明主治效能為胃痛、心氣痛、吐瀉、消化不良、椪風(脹氣)飽脹、食傷溜飲、食慾不振,用法用量:成人一日3次,一次添付匙1匙或2匙、15歲以下至7歲,半量、7歲至4歲,1/3量、4歲至2歲,1/6量,且用冷湯送下。
3.配置社住址為臺中市中區錦上里平等街93號,於民國55年8月18日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公告藥品許可證變更牌號為明通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住址亦變更為臺中市復興路2段120號。
參考資料
1.明通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mintong.com.tw/news.php?id=32(瀏覽日期2013/07/07)
2.《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55年秋季第52期,http://subtpg.tpg.gov.tw/og/image2.asp?f=05500F09B500F(瀏覽日期201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