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4cm 寬度(Y軸):49.3cm 重量:19.1g
文物描述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乾隆57年(1792)8月,楊文給陳海、陳李氏之立增貼洗盡根契。在契文內容中載明,楊文之先人楊京毓曾將座落於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之水田賣與陳智受赦公,今孫楊文由於家貧無措,因此希望在中人蘇旦老、羅顯富的說項,以及鄧德謙的見證下,向給陳海、陳李氏增洗出佛頭銀30大圓。本件代書呂禹元。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