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0.3cm 寬度(Y軸):50.2cm 重量:26.3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光緒14年(1888)10月,張金玉、張振文父子由於缺乏銀兩使用,因此將承祖父遺下座落吞霄內湖大庄(今苗栗縣通霄鎮),帶大租粟一石五斗之埔園一處,在中人彭東海的仲介,張阿超、楊接秀等人的見證下,以價銀100圓賣給黃山林。本件代筆人彭安道,並蓋有林野調查驗迄戳印。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