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3.7cm 寬度(Y軸):46.1cm 重量:13.6g
文物描述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明治36年(1903)10月黃彩成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其先祖於通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之土地,在林文德的仲介以及黃彩桂、黃石與等人的見證下賣與黃天祿,並隨即增找出龍銀10大圓給賣主。本件較為特殊之處,在於一般找洗都是買賣完成後一段時間才進行,但此次交易卻是同時進行。本件代書人為鄭清課。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