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5.1cm 寬度(Y軸):11.34cm 重量:3.1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黑白照片,為團體合照,相片頂端有白色字體註記「苗栗縣四十七年六月份村里民大會準備會影念/四七•五•二四•於獅頭山」。 臺灣的村里制度始於1945年行政長官公署為便於管理而發布的「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而村里民大會於1946年開始舉辦。中華民國政府來臺後於1949年先後發佈「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推行辦法」、「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政治訓練辦法」、「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督導村里民大會成績考核獎懲辦法」,明令村里民大會為政令宣傳、促進自治、政治訓練的重要場域。 村里民大會是國民黨政府深入接觸基層民眾的重要管道,相關規定皆依據行政命令施行,且由臺灣省政府一手掌握。1999年,在「地方制度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而制定完成後,村里民大會的相關裁量權才真正的轉移至在地方政府手中。
參考資料
趙永茂,2003。臺灣地方政治的變遷與特質(增訂三版),臺北:翰蘆圖書。 翁興利主編、陳恆均著,1999。精省後鄉鎮市地位之發展方向,臺北:商鼎文畫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