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分期
1895-1945(日本時代)
1945-(二戰後)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5cm 寬度(Y軸):15.2cm 高度(Z軸):13.7cm 直徑:15.2cm 重量:675.8g
文物描述
1.本件收藏品為金色法鐘,長15公分,寬15.2公分,高13.7公分,器身呈現典型鐘形,頂有端突出圓柱形,其上原應接有握把。器身頂端四周做弦紋一週,鐘腹寫有白色「安」字,下端有陰刻弦紋兩道,器腹內部無舌錘。2.法鐘又稱法鈴,是傳統道教信仰常見之法器,附有握把方便施法者握持,握把頂端常做三叉形,具有「一炁化三清」的道教信仰意義。行科演法之時,手搖法鐘發出鈴聲,搭配儀式之進行,同時鈴聲也具有驅邪作用。
參考資料
1. 法鐘,臺灣民俗文物辭典,https://dict.th.gov.tw/term/view/1559 (瀏覽日期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