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分期
1912-1926(日本時代-大正時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4cm 寬度(Y軸):9.1cm 重量:3.4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以臺中市役所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臺中市役所黑白照片,照片前方即為臺中市役所建築,其建築仿巴洛克建築,前方可以看見電線桿,建築前方有2人行經市役所,一臺人力車載客往畫面右方前進,市役所建築左側有數輛人力車等候。正面載有「THE MUNICIPAL OFFICE,TAICHU.」、(臺中)「市役所」,背面為明信片書寫面,右上方有郵票黏貼處,框內有Place Hostage Here,右側有以漢字、平假名書寫之「郵便はがき」,正上方印有「CARTE POSTALE」、「This Space may be used for Communication」、「The Address Only to be Written Here」、「Made in Japan」字樣。2.臺中市役所的主體建築完成於西元1909年,原作為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1920年隨著制度調整而挪為市役所使用。
參考資料
臺中州,1931。臺中州要覽,頁:159。出版地不詳:臺中州。